关于四川师范大学自考生毕业证遗失补办程序
时间:2024-07-28 08:57:53 阅读:268次
四川师范大学高教自考考生若出现毕业证遗失或不可弥补的损坏,考生可申请毕业证书补办。申请时间为上半年:4月1日--5月10日;下半年:10月1日--11月10。具体流程如下:考生需在市(州)级[含市(州)级]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声明,声明的主要内容为: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xxx姓名、xxx专业、本(或专)科、xxx号毕业证书,因遗失(或损毁),声明作废。考生持原版声明报刊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、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、两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以及书面申请(申请须载明遗失时间或损毁时间)。向四川师范大学自考办或原毕业证书颁发招考办提交申请,四川师范大学自考办审核通过后重新颁发毕业证书。
注意:2001及以后毕业生,还需在学信网上下载《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2001年前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(或毕业生登记表、准考证、课程合格证书、学信网出具的《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》其中任意一项的复印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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